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加快培养机器人产业高素质人才,推动机器人领域产教科深度合作,促进高校机器人专业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经我会研究决定,依托协会机器人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高等学校“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服务国家“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需要和高技能人才需求,聚焦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新技术融合应用,融合政产学研行企等各方资源,面向开设机器人相关专业的本科高校、职业院校,联合机器人领域龙头企业,培育建设一批校企共建、多方协同、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全国高等学校“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通过3~5年建设,力争建成一批适应“机器人+”产教科融合创新、协同培养人才的“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机器人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更加深入,行企校多元对话交流和走访机制更加健全,机器人专业教学内容、配套课程资源、实习实训设施更加完善,学校机器人教学、实训、竞赛、就业等场景应用更加广泛,基地校企合作机制和运行模式基本成熟,示范性、开放型产教融合共同体基本形成,能够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大批机器人应用高端研发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实施步骤
(一)遴选立项
1.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申报全国高等学校“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培育建设单位。申报院校应联合相关机器人企业一同申报,共同研究、论证、制订基地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协会机器人专委会将汇聚行业企业优质资源,会同清华大学学堂在线等教育部认定的慕课平台资源,通过捐赠授权、开放共享、合作共建等方式予以支持。目前拟参与基地建设项目并提供资源支持的单位名单见附件1。
2.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较强意愿和明确合作方向的行业组织、龙头企业可申报基地战略合作单位,参与项目建设。经审核通过的战略合作单位,将作为我会的战略合作伙伴,参与相关重大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二)培育建设
充分利用立项单位的建设基础和龙头企业捐赠投入的技术、软硬件资源,在实习实训条件、师资队伍、教材建设、课程改革、信息化建设和教学资源开发等方面,进行为期3年左右的培育建设和定期考核。具体项目背景及建设任务见附件2。
(三)考核验收
按照“达标一个、建成一个,示范一批”的总体要求,建设任务完成后,我会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全面考核评估,特别是针对落地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正式批准设立全国高等学校示范性“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
(四)成果推广
总结提炼基地建设成果,发挥基地的示范辐射作用,与全国同类院校和专业共享共用优质教学资源,并提供考试认证、学习培训等服务。
三、申报条件与流程
(一)申报条件
1.基地申报条件
办学基础条件较好,设置与机器人相关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互联网工程、智能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互联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增材制造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机电技术等专业的本科高校,和设置机器人、机电一体化、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等装备制造大类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均可自主申报。
2.战略合作单位申报条件
行业组织申报条件:依法在各级民政部登记注册3年以上,未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企业申报条件: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设立并连续合法经营三年及以上,在行业内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适当放宽;为高校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特别是与高校开展合作一年及以上,合作成效显著;对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较强的意愿和明确的合作方向。
(二)申报流程
1.单位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见附件3),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
2.行业推荐。各行业组织、地方政府部门等也可择优推荐,将申报单位申报书汇总后,统一提交我会。
3.遴选确定。在协会指导下,协会机器人专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社会组织、行业企业、社会媒体等代表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单位名单。
四、其他事宜
1.请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联系人:
协会机器人专委会:
联系人:高翔 联系电话:010-62200112,18501039695;电子邮箱:gaoxiang@chinaafse.cn。
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崔娟 联系电话:010-84971933。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浏览、下载,协会官方网址:www.chinaafse.cn。
附件:
1.拟参与全国高等学校“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的单位名单
2.全国高等学校“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项目背景及建设任务
3.全国高等学校“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项目申报书
4.全国高等学校“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战略合作单位申报书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机器人专业委员会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代章)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