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协秘〔2026〕14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毕业生就业工作提质增效,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批准,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定于11月25-27日在宁波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11月25-27日(25日全天报到)
地点:宁波
报到地点:宁波阳光豪生大酒店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主办单位: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宁波财经学院
三、会议内容
(一)大会开幕式
有关部门领导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领导致辞、讲话。
(二)专题报告
1.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委会2026年度工作报告;
2.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及政策推介;
3.专家主旨报告及主题报告。
(三)系列活动
宁波财经学院校史馆参观、宁波民营经济展示中心参观、宁波市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行业龙头企业参观访问等。
四、参会人员
1.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协会领导和特邀专家、嘉宾;
2.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代表;
3.高校校领导,就业处、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校企合作处、发展规划处等就业创业、产教融合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
4.相关行业、企业领导,人力资源相关部门负责人;
5.拟申请入会单位代表;
6.其他有关单位。
五、报名及其他
1.参会报名。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完成报名,登录问卷星网址https://v.wjx.cn/vm/mBCisPu.aspx#填写报名回执,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填报提交至会务组。

2.会务费:协会会员单位1180元/人,非协会会员单位1580元/人(按是否按时缴纳会费核准会员身份),食宿统一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参会单位可通过对公转账或现场刷卡、扫描二维码缴纳参会费用,缴费时请务必备注:“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年会”+学校名称。
(1)对公转账
户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账号:110906919010704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2)现场缴费
在报到时于签到处刷卡或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缴费。
4.本次活动由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统一开具发票,发票将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参会代表预留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六、联系方式
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沈珈伊:0574-88052157 15905743568
宁波财经学院:
徐葳:0574-88052157
协会秘书处:
崔娟:010-84971933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网址:www.chinaafse.cn。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代章)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