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协〔2026〕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人工智能 + 教育”行动计划》有关工作部署,助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以专业发展为支撑、以就业育人为导向、以AI 赋能为抓手,推动学科专业优化、产教融合深化、人才供需适配,服务高质量就业,经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2026年度高等学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课题类别与选题
该专项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为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研制了《2026年度高等学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供申报时参考。项目申报单位也可在参考的基础上,结合高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工作实际,自主确定选题。有关选题应聚焦高校专业发展、学科专业调整、AI+交叉专业融合、AI场景应用与就业育人服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证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能够解决实际问题。
各类申报课题可根据选定的选题方向,自拟相对应的课题名称。课题的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课题申报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秉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兼顾、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的原则,在有序推进自身研究的基础上,应主动思考如何更有效地配合协会有组织科研的研究,以提供扎实的支撑保障。
(二)资助办法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负责人所在单位配套或课题组自筹1万元;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即立项并通过开题评审后拨付资助总额的50%,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的50%。
一般课题通过结题验收且研究成果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资助每项5000元,结项后予以补发。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的资助课题,协会将减少拨付资助经费;对最终撤项的资助课题,协会将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有关机构和相关企业,鼓励高校联合行业企业、有关机构联合申报。申请人须为在岗教师、校内专职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在职专职人员,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非本单位专家作为课题组成员。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与规范,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协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课题负责人应在高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课题;③出版或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论文。
重点课题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2)一般课题负责人应在高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领域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项:①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或科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主持或参与过厅局级(含)以上或省级(含)以上一级社团科研课题;③出版或发表过有关著作(含教材)或论文。
3.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办法
1.协会该专项课题,每个会员单位原则上可申报不超过5项;非会员单位可申报不超过3项。
2.具体申报立项流程为: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申报单位限额推荐—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公示拟立项名单—公布立项名单。
3.申报单位承诺给予申请课题配套经费或其他明显支持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4.重点课题完成时限为2年,原则上均不允许延期,如有不可抗拒之原因,可申请延期1年。一般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不允许延期。对于重点课题协会将适时组织开题和开展中期检查。
5.本协会为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和全国性社科学术社团,规划课题具体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根据本单位科研课题认定管理办法,在申请书“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明确申报课题立项后课题成果对应的认定级别及配套支持措施。如本单位科研课题认定管理办法没有相关规定的,可参照省部级科研课题进行认定和管理。
6.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课题的,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申请人根据课题类别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8.各申请者认真填写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活页(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9月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1份和活页1式3份邮寄至指定地址,申报书(word格式)和申报书盖章版本(PDF格式)以附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和文件名均以“课题类别-课题名称-单位名称”方式命名。
四、结题验收
立项研究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在研究周期内完成课题研究。项目验收标准为:
(一)重点课题
1.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在国内三大检索网站(知网、维普、万方)收录的期刊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论文正文不少于4000字),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有关咨政建议被省部级领导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可不发表学术论文;
2.课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8000字)。
(二)一般课题
1.在国内三大检索网站(知网、维普、万方)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论文正文不少于4000字)。
2.课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6000字)。
立项课题应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在研究周期内完成。发表的论文以出刊为准,上述研究成果(含咨政建议)均应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2026年度专项课题+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论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课题研究周期结束前1个月,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结题验收要求报送相关结题材料。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课题结题验收,视实际情况组织结题答辩。验收通过的课题将在协会官网公布结题名单,优秀成果酌情予以表彰,有关成果将通过适当形式推广,促进成果转化。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活页》(附件3)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4.该专项课题由协会专业发展与就业促进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5.联系方式
协会专业发展与就业促进工作委员会:
郑天坤 010-53382297,13522518181
谭宇双 13681325702
张士廷 15895987750
邮箱:mdep@chinaafse.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甲8号京宁大厦
协会学术与研究部:许学昭 010-84834308
附件:
1.2026年度高等学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2026年度高等学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3.2026年度高等学校专业发展与就业育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活页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www.chinaafse.cn浏览、下载。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