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协秘〔2026〕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要求,经协会批准,决定开展单位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单位会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登记对象
1.因工作岗位调整、离退休等因素,原会员单位代表无法或不适合继续担任的;
2.有意向申请为协会会员单位和生涯教育工委会委员的;
3.已向协会报备但未提交相关备案材料进行登记的;
4.其他需要重新登记的情况。
二、发展新会员单位
(一)单位会员申请及会员代表推荐
各高等学校及相关企业、机构,凡拥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章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致力于高校生涯教育及就业相关工作,愿意参加协会生涯发展教育工委会活动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每个单位会员可推荐代表1名,经批准可成为正式代表。
(二)入会流程
1.相关单位提交入会申请书;
2.协会生涯发展教育工委会秘书处对入会申请书进行资质审核;
3.报协会理事会审核通过。
4.召开协会生涯发展教育工委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依据2026年发布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新版)》要求,工委会原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职务称谓统一规范变更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今后填报表格、报送材料、对外开展工作均使用规范职务名称。
三、具体要求
1.重新登记对象和新申请入会单位于2026年9月20日前填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附件1和附件2),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gw@chinaafse.cn。
2.联系人:
协会生涯发展教育工委会秘书处:
田磊 010-69946917 13141127008
协会秘书处:
崔娟 010-84971933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下载,网址:www.chinaafse.cn。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委员会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代章)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