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就协秘〔2025〕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中对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民办高校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批准,设立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民办工委会)。经研究,定于11月28日在苏州召开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同期举办首届民办高校高质量就业研讨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承办单位:宁波财经学院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二、时间与地点
会议时间:11月28日(11月27日14:00-20:00报到)
报到地点:苏州观园酒店(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168号)
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1号)
三、参会人员
1.协会领导、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2.协会民办工委会筹备组成员和各会员单位负责人;
3.高校和行业企业有关负责人;
4.特邀嘉宾。
四、会议内容
(一)成立大会
1.协会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讲话;
2.筹备组汇报协会民办工委会筹备情况;
3.表决通过《工作条例》和组织成员名单;
4.协会民办工委会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划介绍。
(二)首届民办高校高质量就业研讨会
五、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会员收到通知后,填写参会回执表(见附件),并于 11月13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会务费580元/人,参会人员住宿统一安排,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可通过对公转账、扫描二维码或现场刷卡缴纳会务费。
(1)对公转账
户 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账 号:110906919010704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
(2)扫描二维码

汇款请备注“单位+姓名+民办工委会成立大会”。
4.会务费电子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协会统一开具,交费成功并在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发送至参会代表预留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5.联系人:
协会民办工委会筹备组:
张正余 0512-6255707418036091602
杨景波 0512-6255707118913515966
葛红军 13957495430
邮箱: mbgw@chinaafse.cn
协会秘书处:崔娟 010-84971933
附件:参会回执表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www.chinafse.cn)下载。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秘书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