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关于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经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批准,筹备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民办工委会)。为保障筹备工作顺利开展,商请贵单位协助推荐协会民办工委会单位会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单位会员申请及会员代表推荐
全国民办高校、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企事业单位,凡拥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章程》《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暂行)》,认同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理念,在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就业质量提升等领域具有实践基础或研究能力,并自愿参与协会民办工委会活动的单位,均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申请单位需如实填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1),经审核通过后正式纳入会员单位名录。每个会员单位可推荐1名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担任代表,经协会民办工委会核准后享有会员代表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二、入会流程
1.协会民办工委会筹备组对申请单位相关材料进行资质审核,拟定协会民办工委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报送协会审批。
2.经协会批准通过后,召开协会民办工委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并报协会备案。
三、其他事项
1.请有关单位于5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bgw@chinaafse.cn。
2.联系人:
筹备组:
张正余 0512-62557074 18036091602
杨景波 18913515966 葛红军13957495430
协会秘书处:
崔 娟 010-84971933
附件: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与就业工作委员单位会员代表推荐表
本通知可在协会官网(wwwchinaafse.cn)下载。
高校毕业就业协会秘书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