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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
“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
党员标兵”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育部     发布日期:2025-12-12

教思政厅函〔202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高校党建重点工作任务(2025—2027年)》和《教育系统2025年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工作(以下简称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二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面向全国高校培育创建100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选树100名“研究生党员标兵”,建设周期为2年(2026年至2027年),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与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深度融合,示范带动全国高校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二)创建培育

坚持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高校党建重点工作任务(2025—2027年)》为主线,以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为牵引,以“举旗帜、立标杆、树榜样、引方向、育新人”为工作目标,围绕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高校党员基本培训、高质量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培育新时代高校党支部工作法等高校研究生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有组织开展创建培育工作。

(三)预期成果

入选的研究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第四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创建标准》规定,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创建培育工作。建设期内,创建“研究生样板党支部”要重点围绕严格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服务重大项目能力等出成果,示范带动全国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创建“研究生党员标兵”要重点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出成果,引领广大研究生成为国家重大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高校研究生党支部工作法、典型工作案例;(2)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3)高水平研究论文、发明专利、竞赛获奖;(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条件

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1年。

2.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

3.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发挥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助力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3年来(指2022年9月1日以来,下同),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省部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5.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二级单位(院、系等)人员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违反学术道德、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问题。

6.党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党支部或支部成员典型案例或先进事迹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7.所在高校在上批次研究生党建“双百”验收工作中无 “不予通过”项目。

8.已经纳入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以下简称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样板支部”培育范围,以及申报第五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的党支部,与本批次研究生样板党支部不可兼报。

(二)申报“研究生党员标兵”条件

参加创建的高校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推荐高校的正式党员。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政治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近3年来,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党内荣誉称号。

5.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教育、学术科研、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深度参与解决“卡脖子”问题、乡村振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人类生命健康保障、国际交流中有突出表现。先进事迹或典型案例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6.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学术道德、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等行为。

7.所在高校在上批次研究生党建“双百”验收工作中无 “不予通过”项目。

三、组织实施

第四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在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总体要求和统筹安排下开展,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教育督导局指导,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中国研究生》杂志承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中国教育报》等提供支持。按照申报认定、创建管理、总结验收三个步骤实施。

(一)申报认定(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

1.组织推荐。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结合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符合度、代表性、典型性,按照《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1)统筹做好属地内高校(含部委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的组织申报和把关推荐工作。2025年12月15日前,各省(区、市)指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填写《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yjsdjsc@cdgdc.edu.cn。

高校确定推荐对象后,进行校内公示。获得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推荐的高校,登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以下简称思政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填写《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附件3)、《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附件4),提交党支部工作纪实案例(2—4个)、党员先进事例,上传相关支撑材料。推荐本校党委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1人担任评审专家,在线填写《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5)。

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对推荐材料、《评审专家推荐表》进行审核把关,通过思政网在线生成各项材料汇总表,汇总表须明确推荐顺序,于2026年1月16日前审核确认,并按要求盖章上传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6)。

2.评审确定。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审核认定等环节,确定入选对象名单。

3.名单公示。入选对象名单在《中国研究生》微信公众号、思政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实名举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况,取消相关党支部(党员)创建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公示结束,最终名单报教育部有关负责同志审定。

4.结果公布。教育部办公厅发文公布第四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正式入选名单,《中国研究生》杂志、思政网、《中国教育报》、学位中心官网等进行宣传报道。

(二)创建管理(2026年3月至2027年9月)

入选的研究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按照《第四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创建标准》(附件7)及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创建培育工作。创建期间,《中国研究生》杂志设立专栏、出版专刊,推广展示研究生党支部工作法,宣传样板党支部风采和党员标兵事迹;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和“样板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指导“先锋之声”宣讲团开展示范宣讲,交流经验做法,提升创建工作成效。

(三)总结验收(2027年9月至11月)

相关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负责对样板党支部和党员标兵进行验收,深入总结创建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示范新引领,形成创建培育评估报告。教育部在各地各高校总结评估基础上,结合无感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报部领导审定后公布。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撤项并通报,取消所在高校申报下一轮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项目的资格,适当削减属地省份下一轮研究生党建“双百”推荐名额。

四、工作要求

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是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整体架构下组织推动实施,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研究生党建思政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创建等各项工作,结合实际建立激励保障机制。要以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练、宣传研究生党建工作的经验成效、培育成果和典型事例,积极在《中国研究生》杂志和微信公众号、高校研究生党建思政工作交流平台等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推广,积极参加创建培育相关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研究生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五、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010-82379487, 010-82378810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010-56803616,010-56803621


附件:

1.推荐对象名额分配表

2.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联系人信息表

3.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

4.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

5.评审专家推荐表

6.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7.第四批研究生党建“双百”工作创建标准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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